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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5號)和《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號)等文件的相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綜合評價,提升招生質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育人”的理念。堅持德智體等全面衡量,以德為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持以招生學院為主,充分發揮研究生導師在人才選拔中的主體作用。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各招生學院要完善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
(四)堅持差額復試,強化復試考核。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堅持客觀科學評價。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招生學院(部門)每個專業或研究方向(已在學校招生簡章公布按專業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復試綜合成績按高低順序排列。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七)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嚴格復試管理,嚴格調劑管理,嚴格錄取管理。
(八)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嚴格規范錄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深入落實信息公開,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九)堅持一志愿復試擬錄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開展調劑復試。
二、調劑要求
(一)所有考生報名、調劑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二)須符合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報考條件和相關要求。
調劑復試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三)學校根據一志愿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招生網站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嚴禁各招生學院任何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學校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各招生學院須在本辦法要求基礎上自行制定院級實施細則,報備研究生處后,方可進行調劑工作。
(四)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達到我校調入專業的調劑復試成績要求。
(五)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除086000生物與醫藥專業外,其余調劑專業只接收英語(一)考生。
(六)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報考其他學科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七)[1007]藥學學術學位不接收專業學位調劑。
(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九)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已完成擬錄取,不再接收調劑。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十)我校不接受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考生和國防生的調劑。
(十一)我校第一志愿和調劑均不招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培學員,也不接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培學員的調劑。
(十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在院校培養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參加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屬違約行為。我校第一志愿和調劑專業不招收也不接收此類學生的調劑。
(十三)我校接收調劑的專業及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十四)已參加過云南中醫藥大學第一志愿復試且未在擬錄取名單中的考生,在調劑報名時不得報考同一學院的同一專業(研究方向)。
(十五)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我校調劑1個專業(研究方向)。
(十六)已接收其他學校調劑待錄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發送調劑復試通知。
(十七)其它調劑規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國調劑政策為準。
三、調劑程序
招生學院根據上線人數和各專業招生計劃,確定調劑專業名單及調劑條件并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在調劑系統中進行設置。研招網全國調劑系統開啟后,申請調劑的考生按規定時間登錄系統填報志愿,我校調劑系統關閉后,招生學院在系統中按照我校的調劑要求篩選考生,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無誤后,學院才能發送復試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復試通知短信后,在約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進行回復。
我校調劑窗口每次開放時間為12小時,若部分專業調劑仍有缺額,我校將在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官網提前公示并再次開啟缺額專業調劑窗口,直至調劑完成。若部分專業經多次開放調劑窗口仍未能完成調劑時,該專業招生計劃缺額將調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專業。調劑考生必須于規定期限內在調劑系統中報名。
四、調劑報名及復試時間安排
(一)調劑系統報名
考生需在2025年4月8日00:00—2025年4月8日12:00之間通過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報名。
(二)調劑復試確認及公布調劑復試名單
學校依據調劑報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遴選,于調劑報名時間截止后通過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反饋調劑結果;于2025年4月9日在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官網公布調劑復試名單。
(三)調劑考生線上確認及繳費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4〕112號),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收取復試費用。
收費標準:復試考生100元/人。考生交費后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參加復試的,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回。
考生需在4月11日前完成復試費繳費環節,具體繳費方法見《云南中醫藥大學網上“繳費平臺”—“微信公眾號端”繳費操作指南》(附件2)或《云南中醫藥大學網上“繳費平臺”—“官網網頁端”繳費操作指南》(附件3)。請考生注意保留復試費繳費成功截圖,需要將繳費成功截圖上傳至復試材料審核系統。
(四)復試時間、方式、地點和資格審核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預計4月11-15日,均采用線下現場復試方式,復試地點為云南中醫藥大學呈貢校區。
復試資格審核按照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官網發布的《云南中醫藥大學關于2025年碩士研究生提前準備復試材料的通知》中的相關要求準備材料。
1.系統上傳材料
材料上傳時間:4月9日起至本專業復試報到前一天。
我校復試資格審查將在考生復試報到前對考生上傳的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特別是報考專項計劃、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加分考生)進行嚴格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系統網址:https://pas.ynucm.edu.cn/
系統賬號密碼、復試資格審查材料上傳方法詳見《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操作手冊-復試資格審查管理(考生版)》(附件4)。
非“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定向就業考生如不能在復試前上傳《云南中醫藥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須先上傳《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承諾書》,待擬錄取后補傳協議書。如未能按要求完成,影響后續錄檢手續,后果自行承擔。
2.現場審核上傳材料的原件
復試報到時,考生須將上傳材料原件攜帶至復試報到現場,進行現場材料核驗。對于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學院必須對考生進行人證識別,同時必須在復試現場外對考生進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證、準考證,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證件號碼清晰可見)存檔備查。
(五)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復試內容和成績計算詳見“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已發布官網)。
五、錄取
學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具體要求如下:
(一)以考生考試入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不允許出現跳錄情況。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擇優錄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二)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進行公示,各學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部錄取檢查通過后正式錄取。
(四)對于一志愿擬錄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線考生擬錄取學院、專業、學習形式、專項計劃要與報考信息一致,如需調整到其他學院、專業、學習形式、專項計劃的,須經調劑系統報名,按照學校調劑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完成調劑、復試及錄取步驟。
提高分數線、復試后落選的一志愿考生,可經調劑系統報考學校其他相關專業,但不能不經過調劑系統擅自調整。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不得調劑,也不得更換專業錄取。
(五)對調劑擬錄取專業的要求
調劑考生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報名專業一致。調劑考生報名后,如需調整到其他專業的,必須經過調劑系統更改報名志愿,并按照學校調劑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完成所有調劑、復試及錄取步驟。
六、工作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主體責任。招生學院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研究生招生錄取各項工作中。招生學院主要負責領導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分管負責領導要全程參與、全程組織、全程管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復試錄取工作。
(二)嚴格規范組織復試,確保公平公正。各職能部門、招生學院要嚴格規范復試的組織和開展。招生學院在復試中要加強對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專業學位研究生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的考查,要結合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等情況,合理設計復試內容。同時,要嚴格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三)各招生學院應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執行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學院及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實行回避制度。嚴禁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有利害關系人參加本院復試的工作人員一律提前回避。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五)實行工作確認簽名制度。在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工作環節中,落實“誰參與,誰簽名,誰負責”的制度,做實做細監督和追責工作。
(六)招生學院務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復試試題安全和考生電子信息安全。
(七)招生學院要深化信息公開。各招生學院在學院網站上開設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專欄,及時公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復試安排、招生人數等信息。各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在招生錄取期間安排專人值守,負責考生答疑。
(八)復試期間,所有復試考場必須全程全景攝像,并確保攝像設備的錄音錄像功能正常。
(九)學院復試結束后,復試成績的統分、核分由兩名專職統分核分工作人員在學校監督員、學院紀檢員的監督下交叉核對無誤后,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再上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終審。
(十)實行監督員交叉監督機制。各學院選派的監督員將以學校監督員的身份完成交叉學院面試過程的全程監督。
七、其它要求
(一)考生入校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入校時,須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
(二)請各位調劑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學校及各學院提出的接收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慎重填報調劑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調劑條件,耽誤調劑時間。
(三)復試的具體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學院通知(調劑系統、電話、短信、學院網站)。復試后,請考生隨時留意查看信息,保持通訊暢通,嚴格按規定時間在研招網調劑系統內完成操作,以免耽誤擬錄取。
(四)我校獎助學金設置詳見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官網《云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貸政策》。
八、聯系方式
調劑的具體事宜可直接與調劑專業所在學院聯系,聯系方式詳見下表。
招生部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基礎醫學院 |
解老師 |
0871-65952483 |
第一臨床醫學院 |
華老師 |
0871-63184632 |
第二臨床醫學院 |
楊老師、劉老師 |
0871-65954491 |
民族醫藥學院 |
李老師 |
0871-67450197 |
中藥學院 |
余老師、李老師 |
0871-67496642 |
第三附屬醫院 |
張老師 |
0871-63125335 |
圖書館 |
熊老師 |
0871-65918858 |
九、附則
(一)本辦法由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三)監督電話:云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處:0871-65918241,紀檢處:0871-65918263。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新城雨花路1076號云南中醫藥大學。
附件1-云南中醫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擬調劑專業要求及指標.pdf
附件2-云南中醫藥大學網上“繳費平臺”—“微信公眾號端”繳費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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