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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報考錄取 來源:上海音樂學院 2025-07-01 相關院校:上海音樂學院
現就黨團組織關系轉移過程中的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黨組織關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中的中共黨員按規定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入我校。
1.黨員組織關系轉移
上述新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抬頭填寫“中共上海音樂學院委員會”,去處欄填寫“上海音樂學院XX系”;落款公章為高校黨委(組織部)、高校院系級黨委、鄉鎮街道黨(工)委或單位黨委等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委。
2022年起,全國各省市試行跨省市線上轉接,原單位黨組織應在黨管系統中將黨員信息轉往“中共上海音樂學院委員會”。新生報到時應在院系級黨組織進行黨員信息登記,如攜有紙質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應一并提交。
轉接組織關系時應注意:
(1)新生報到前應向原所在單位黨組織確認已在本省市黨員信息管理系統準確完成轉出操作,報到時的信息登記不作為完成接收的依據,院系級黨組織后續還須進行信息核對等工作后再由校黨委組織部辦理線上接收或紙質回執。
(2)介紹信抬頭或落款黨組織層級有誤的、介紹信落款時間在5月31日以前的、介紹信沒有編號或黨員類型等信息有誤的,須退回原單位黨組織修改或重開。
(3)9月1日以前預備期已滿的預備黨員,應在原單位完成轉正手續后,以正式黨員身份轉入我校,以免影響按期轉正。
(4)11月30日以前不亮明黨員身份、不轉移黨員組織關系的,逾期不承認其黨員身份。
2.入黨檔案材料遷移
上述新生中共黨員或入黨積極分子的單位黨組織應將完整黨員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將檔案轉入我校。我校各基層黨組織將對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審核認定,材料缺失、錯漏的將提請原單位黨組織補充完善。
3.非全日制以及全日制定向就業研究生(人事檔案留在定向單位的)新生中的中共黨員,組織關系一般保留在原單位,不轉入我校。
二、團組織關系
1.全日制非定向團員,紙質團員材料請隨人事檔案轉入,如團員材料單獨封檔請入學報到時交至院系輔導員處,入學報到時須攜帶團員證(若遺失,請補辦或開具相關證明);具有團籍的黨員(即未滿28周歲),仍須帶團員證。
2.團員線上關系“智慧團建”系統轉入,請轉出單位在新生入學后一個月內,轉至相應二級院系新生團支部。
學校地址:上海市市轄區徐匯區汾陽路20號
具體“智慧團建”系統轉入組織名稱,依次選擇:團上海市委-上海音樂學院團委-選擇相應團總支-選擇所在院系2025級研究生團支部或院系研究生聯合團支部。
3.非全日制定向生、全日制定向生無須辦理團關系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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