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5-03-20 相關院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一、本院各專業招生指標情況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 |
學習形式 |
本院該專業招生人數 |
推免擬錄取考生數 |
備注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080500 |
全日制 |
65 |
0 |
|
材料工程 |
085601 |
全日制 |
84 |
0 |
|
最終招生指標可能會根據生源等進行微調,以實際擬錄取指標數為準。
二、本院各專業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基本成績要求
招生專業名稱 |
招生專業代碼 |
總分 (含加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一志愿上線考生人數 |
備注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080500 |
250 |
31 |
47 |
12 |
普通考生 |
材料工程 |
085601 |
250 |
31 |
47 |
44 |
普通考生 |
三、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內容、復試形式
1.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從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通過指定方式向學院提交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 2)專業課筆試考核。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計入復試總成績。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按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為準。專業知識考核選擇的科目與初試科目不得相同。
(3)綜合能力考核。滿分100分,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內容包括:英語聽說能力、閱讀翻譯及材料學科專業外語水平;材料科學基礎知識和理論掌握情況;材料學科前沿知識和科研動態的了解;創新能力和科研發展潛質;治學態度、思想作風、心理素質、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思想品德考核;個人特長(專利、論文發表、主持或參與項目、獲獎等情況)考核。一般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核。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上述兩方面的考核外,還必須加試《工程材料》與《材料性能學》兩門主干課程考試,成績各占100分,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其中任何一門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復試形式
線下現場復試。
四、復試差額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具體以實際參加復試考生數為準。
五、成績計算辦法
1.考生總成績中初試成績占40%,復試總成績占60%。
2.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5*40%+(筆試成績*4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60%)*60%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已按照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按規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初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六、復試流程安排
1.繳費: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批復,我校復試費180元/人。復試費通過我校財務系統繳費,未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請所有考生在核實確認已獲得復試資格后,再進行繳費。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錯誤繳費或繳費后不參加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查看原文
微信掃碼后,輸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復試學院名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復試批次(以學院公示復試考生名單信息為準)等信息,根據提示完成繳費。建議考生留存繳費截圖備查。
2.報到需攜帶的材料:
(1)資格審核材料:考生報到時需提供相關材料原件核查,復印件交給學院存檔。
ü考生初試準考證;
ü考生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考生姓名需與報考時姓名一致。其中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分數線的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ü往屆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每一頁均須提交);
ü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
ü在國外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ü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分數線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定向協議;
ü其他如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可以加分的考生還需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證(紙質檔或電子檔)并向招生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復試前報研究生院審核,審核合格方可復試;
ü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ü復試資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面試材料(考生攜帶材料到面試現場,正式復試前證件交復試現場復試秘書)
ü初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
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單位蓋章說明:應屆生由在讀高校所在院系黨總支審查蓋章;現在職往屆考生由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審查蓋章;未就業往屆生由檔案保管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審查蓋章。必備)。(附件2);
ü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教務處或檔案單位公章,必備);
ü國家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各類獎勵競賽獲獎證書、科研論文專利成果證明等材料。
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安排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到,提供完整資格審查材料,如考生未能提供完整審查材料,考生需要在面試開始前補齊相關材料。
2.考生應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按指定位置等候。如考生未能及時到場,開考15分鐘之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按缺考處理。
3.考試期間考生原則上不允許上廁所,若遇特殊情況,須由監考人員陪同出入考場。
4.距離考試結束30分鐘前,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不得再返回考場繼續考試。
5.面試開始如考生未能及時準備好,可提前5分鐘申請跳至下一位考生,待考生準備好再插隊復試,每位考生只能申請一次。
6.面試結束后,考生應立即離開,不得與未面試考生進行交談,泄露考試內容。
7.考生不得私自對復試過程拍照、錄音錄像,不得將復試過程對外泄露,否則學校有權追究考生責任,并取消該考生的復試成績。
8.如開考后直至學院復試結束一直聯系不上考生的,可取消該生復試資格。
八、錄取排名說明(含不予錄取的情況)
1.錄取時考生分批次、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以下優先級排序:
(1)考生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數量從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試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4)考生復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擬錄取考生我校將通過中國研招網系統對其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招網系統確認,逾期取消待錄取資格。
3.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
4.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復試未達到相關要求者不予錄取。
5.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在新生入學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6.復試總成績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
7.同等學力加試任何一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8.在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復試紀律要求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該其錄取資格,如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9.存在其他規定不予錄取的情況。
九、學院其他補充說明
1.學院聯系方式:
聯系人:周老師0773-2231918
聯系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調劑相關事宜待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另行通知。
3.未盡事宜根據教育部、自治區相關文件及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有關規定執行。
4.本辦法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辦法如與上級文件規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5年03月20日
附件1.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202503.docx
附件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碩士)202503.doc
原文鏈接:https://www.guet.edu.cn/dept10/2025/0320/c1329a134670/page.htm
掃碼關注
考研信息一網打盡